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301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3 |
有效期至 |
2023-7-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蠡县金诺达制香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2)6033098 |
张孟强 |
|
河北省蠡县北埝头乡李岗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杀蚊。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让电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
2.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注意通风。勿用易燃品做接盘。
3.用后请洗手或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4.本品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
5.禁止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
吸入:若吸入后引起不适,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立即就医。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就
症,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晒干。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7-0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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