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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002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2
有效期至 2024-1-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1.2% 2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中国 8008201212 唐琦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932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驱蚊配方,本品选用驱蚊配方氯氟醚菊酯,达到有效驱蚊效果。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 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 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 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 使用本产品时,将门或窗保持半开状态,以驱赶蚊子保持通风。 对鱼、蚕有毒。吞食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用后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吞入,切勿催吐,立即携标签就医,并出示本产品包装。 如不慎将液体接触到衣物或皮肤,立刻使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 如不慎接触到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刺激反应,立刻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粮食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运输。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善意提示: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接线板,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 本品有三种规格:每晚使用8小时,21毫升/瓶,可使用40晚;29.4毫升/瓶,可使用56晚;34毫升/瓶,克使用68晚。
核准日期
2014-01-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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