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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1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4-8-27
有效期至 2024-8-27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1% 31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蓝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 0579-85861138 吴加木 浙江省义乌市后宅工业区神州路212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采用氯氟醚菊酯配方,可有效驱杀蚊。2.药力散发均匀,确保整夜驱蚊。3.1瓶45毫升蚊香液功效长达450小时,1瓶40毫升蚊香液功效长达400小时,1瓶30毫升蚊香液功效长达300小时,无需天天更换。
注意事项
1.请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2.使用时药液瓶直立,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3.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4.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5.请配套使用黑客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6.每次更换蚊香液时,请先断开电源。7.有效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以内。8.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用后洗手。10.严禁打开瓶塞。11.加热器使用寿命一般为3年,如果已超过正常年限,请及时更换。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2.电热蚊香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吸入不适请及时就医。3.若蚊香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阴凉、干燥处。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蚊香液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4.贮运时始终保持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液体泄漏。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8-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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