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501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7-31 |
有效期至 |
2025-7-3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鹤壁市锐沣生物科技发展中心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毫克/片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苯菊酯 transfluthrin |
15毫克/片 |
4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鹤壁市锐沣生物科技发展中心 |
中国 |
0392-2635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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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以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较好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蚊香片应放在室内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2、使用时,切勿在蚊香器上覆盖易燃物或其它物品。
3、用后请洗手。
4、本品对鱼、家蚕有毒,禁止在蚕室及附近使用。
5、如果电源软线损坏,必须用专用软线或从我公司提供专用组件更换。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6、请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用后的蚊香片要妥善处理,不要乱扔乱放。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若吸入引起不适,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若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并就医。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50℃以下干燥、阴凉、通风及儿童接触不到处。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同贮同存同运,远离火种、热源。
3、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片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晾晒,应于干燥通风处吹干,注意防火安全。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7-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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