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1700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2-13 |
有效期至 |
2027-2-1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
0.3%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东阳市康家日用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86686638 |
盛磊 |
|
浙江省东阳市吴宇街道兴平社区蒋桥头村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无香配方,温和不刺激。特选优质芯棒,不易堵塞,确保电热蚊香液药效稳定挥发。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使用方便,为取得最佳效果,请与闪客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
2.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误服。
3.用后洗手。勿向人体及食物喷雾。
4.过敏者禁用。使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本品对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若不慎吸入或误食,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11-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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