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三环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31829 |
| 首次批准日期 |
Sep 17, 2013 |
| 有效期至 |
Sep 16, 2028 |
| 农药名称 |
咪鲜·三环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5% |
0家 |
三环唑 tricyclazole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50-9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9977776 |
王新军 |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急救措施: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用浓盐水催吐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 2.本品对鱼和家蚕有毒,使用时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及其废液污染水源。桑园和蚕室周围禁用,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 3.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 4.每季作用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光、避热。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9-17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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