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氟啶虫酰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1355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30, 2025 |
| 有效期至 |
May 29, 2030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氟啶虫酰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0% |
0家 |
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葱 |
蓟马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天道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0-5038386 |
|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与氟啶虫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通过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起作用,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而三磷酸腺苷贮存细胞维持其生命机能所必需的能量。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有一定的内吸作用。氟啶虫酰胺为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同时有良好的渗透作用,可从根部向茎部、叶部渗透。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222克/升(氟啶虫酰胺111克/升,虫螨腈111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5-3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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