嘧霉·百菌清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30862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22, 2013 |
| 有效期至 |
Apr 21, 2028 |
| 农药名称 |
嘧霉·百菌清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百菌清 chlorothalonil |
25% |
0家 |
嘧霉胺 pyrimethanil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番茄 |
灰霉病 |
350-4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948402 |
孙承艳 |
|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拥军路15号1101室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胺基嘧啶类和取代苯类组合杀菌剂,触杀、内吸杀菌作用方式,防治灰霉病,阻止传播,降低病害再感染率。本品是水性化悬浮剂型,利于兑水配药及施药。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5.对家蚕和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施药器械不得在荷塘内洗涤,桑园养殖区和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6.为避免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7天。8.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1.施药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施药,视症状采取处理措施,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2.皮肤接触不适,脱掉污染衣物,用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触药部位;如有发炎过敏症状,送医对症治疗。3.眼睛被溅入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就诊。4.吸入不适,立即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并送医就诊。5.如发生误服,催吐洗胃,带本标签送医院就诊,对已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存贮温度为0℃以上、40℃以下;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4-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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