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20827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22, 2012 |
| 有效期至 |
May 21, 202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先瑞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北先瑞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9-5499986 |
王之倩 |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盐化工循环经济园区经七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施药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期均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
6.用过的空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贱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送医院急救,按中毒轻重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与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得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05-22
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