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 ·烯禾啶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20135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29, 2012 |
| 有效期至 |
Jan 28, 2027 |
| 农药名称 |
氟胺 ·烯禾啶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2.5% |
0家 |
烯禾啶 sethoxydim |
8.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35-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8272486 |
乌小瑜 |
|
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集贤产业园创业大道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稀禾啶复配而成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内吸传导性强。本品苗后使用,很快被阔叶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同时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致使杂草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3、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11-10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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