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210440 |
| 首次批准日期 |
Dec 16, 2021 |
| 有效期至 |
Dec 15, 2026 |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临沂市友谊日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涂抹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临沂市友谊日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9-8417708 |
张政国 |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山经济开发区大阳路11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驱蚊花露水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取玩。2.本品易燃。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3.本品忌食,用后洗手。4.使用时避开眼睛及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5.皮肤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勿与饮料、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2.勿将本品贮存于潮湿、日晒之处,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3.应贮存于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跌落和撞击。4.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12-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