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12489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20, 2021 |
| 有效期至 |
Oct 19, 2026 |
| 农药名称 |
乙氧·草铵膦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莱恩坪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
14.2% |
0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2.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莱恩坪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5698765 |
孙淑爱 |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广告产业园区4号楼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非选择性杂草茎叶处理除草剂,其独特的“一封一杀”除草机理,使得该品具有杀草谱广、杀草速度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等特点,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本品仅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3.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洗净手脸等接触部位。4.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6. 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 应选择无风、湿润的晴朗天施药,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药,以免降低药效。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 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 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储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