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芦根茎提取物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61004 |
| 首次批准日期 |
Aug 30, 2016 |
| 有效期至 |
Aug 30, 2026 |
| 农药名称 |
藜芦根茎提取物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阔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藜芦胺 暂无 |
0.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100-133克/亩 |
喷雾 |
| 观赏月季 |
|
300-500倍液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北阔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4066686 |
张进喜 |
|
河北省高邑县千秋西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经虫体表皮或吸食进入消化系统,造成局部刺激,引起反射性虫体兴奋,继之抑制虫体感觉神经末梢,经传导抑制中枢神经而致害虫死亡。可用于防治小麦蚜虫、观赏月季蚜虫。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中毒症状:结膜和粘膜有轻度充血,严重时伴有恶心、呕吐。2.治疗措施:误服,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用鞣酸或活性洗胃液洗胃,静脉滴注葡萄液,肌肉注射阿托品等对症治疗。3.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4.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等物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8-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