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11598 |
| 首次批准日期 |
Aug 25, 2021 |
| 有效期至 |
Aug 24, 2026 |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精草铵膦 glufosinate-p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80-2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香蕉园 |
|
100-2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1795669 |
张衡昌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娄家北路1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精草铵膦属于膦酸盐类触杀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有一定内吸作用,被植物吸收后通过抑制谷氨酰胺合成酶使氮代谢紊乱,导致细胞内氨迅速积累、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受阻,最终使植物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务必穿戴好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和鞋,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本品无特定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精草铵膦铵盐21.9%。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