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丁草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737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6, 2025 |
| 有效期至 |
Mar 15, 2030 |
| 农药名称 |
氧氟·丁草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森工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丁草胺 butachlor |
25% |
0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5-95毫升/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黑龙江森工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1-53834374 |
王英爽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市平山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丁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而成。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对眼睛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312克/升(丁草胺260克/升,乙氧氟草醚52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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