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克百威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3611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25, 2009 |
| 有效期至 |
May 31, 2024 |
| 农药名称 |
杀单·克百威 |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克百威 carbofuran |
1.5% |
0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蓟马 |
200-300克/亩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3254588 |
|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为氨基甲酸酯的克百威与沙蚕毒类杀虫单于一体,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等多重功效,可迅速被植物体吸收,防治刺吸性害虫。制剂撒入水田快速释放原药,被水田作物吸收。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肥料、碱性等农药物质混用。
3、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马铃薯也较敏感,避免漂移产生要害。
4、不能与敌稗、灭草灵等除草剂同时混用,施用敌稗应在施用本品前3-4天进行,或在施用后一个月施用。
5、本品对鸟类和鱼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养鱼稻田禁用,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对蜂和蚕有毒,请注意不要与本品直接接触。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呼吸困难等症状。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催吐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解毒只能用阿托品,不可用解磷定等药物,开始可在皮下注射2毫克的阿托品,再据临床反应进行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9-03-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