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130384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l 29, 2013 |
| 有效期至 |
Jul 29, 2016 |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8% |
0家 |
咪鲜胺 prochloraz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省苏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4390635 |
胡存中 |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瓜埠镇双巷路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广谱、高效多功能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内吸性强,对水稻稻瘟病有较高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7天。2.施药时工作人员要有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药后立即洗手洗脸。4. 对鱼剧毒、蜜蜂中毒、蚕高毒、对赤眼蜂有较高的风险,禁止在鱼塘、桑园及蚕室及养蚕桑树及其附件,天敌赤眼蜂放飞区禁用,避开开花植物开花期使用。对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稻田、池塘、河流等水源地,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其废弃物不得污染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吸入即转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误服时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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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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