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稻瘟灵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120112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30, 2012 |
| 有效期至 |
Mar 30, 2015 |
| 农药名称 |
己唑·稻瘟灵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5% |
0家 |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
3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陕西恒田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6525296 |
马玉明 |
|
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大荔核心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己唑醇是一种保护性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脱甲基化;稻瘟灵为内吸性杀菌剂,被水稻植株吸收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二者混配增效作用明显。
注意事项
1.本剂不可与碱性或强酸性农药混用。
2.药剂应密封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而且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得与食物或饲料一起贮藏。
3.避免正午高温时喷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小球藻、蚯蚓等生物有低毒,对鱼类、大型溞属中等毒性。使用时禁止药液及施药用水流入鱼类等水生生物养殖区等水体,禁止在河塘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手套、防护镜和口罩等,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勿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立即清洗衣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安全间隔期:30天,以及最多使用3次。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着,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皮肤、头发、指甲等。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中毒急救:尚未有特殊解毒剂。如果因使用不当引起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手、脸和暴露的皮肤。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进行催吐、洗胃,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可考虑用医用活性炭,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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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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