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稻瘟灵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323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25, 2025 |
| 有效期至 |
Feb 24, 2030 |
| 农药名称 |
春雷·稻瘟灵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
30% |
0家 |
春雷霉素 kasugamycin |
2%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65-8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安徽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51-65619158 |
陈琦 |
|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昭明路1-22全部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稻瘟灵和春雷霉素的混配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等特点。对水稻稻瘟病具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时清理和更换防护用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儿童禁止接触本品。5.大豆、杉树(特别是苗)、藕对春雷霉素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先进行催吐、洗胃,再按病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332克/升(春雷霉素21克/升,稻瘟灵311克/升)。春雷霉素盐酸盐水合物2.3%。
核准日期
2025-02-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