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丙醚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110164 |
| 首次批准日期 |
Jun 13, 2011 |
| 有效期至 |
Jun 13, 2014 |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丙醚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0家 |
吡丙醚 pyriproxyfen |
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68870170 |
|
|
青岛莱西市深圳南路21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农农药与生物源类农药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杀卵作用,对小菜蛾的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2、本品对蜜蜂和鱼类有毒,应注意避免在蜂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更不可将剩余药液倒入池塘湖泊等水体中。
3、本品对桑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严禁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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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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