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5528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11, 2009 |
| 有效期至 |
May 11, 2014 |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0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杂草 |
/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省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7381251 |
范小兵 |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草除灵和精喹禾灵的混配制剂,为冬油菜田除草剂,用于防除冬油菜田一年生的阔叶杂草与禾本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最多使用1次。
2、天气干旱土壤墒情不好时,杂草生长缓慢,叶面小而吸收药量少时,应延迟施药或适当增加用药量。
3、水稻、玉米、小麦、大麦等禾本科作物对本品敏感。喷药时应注意勿随风飘到敏感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4、施药后,油菜有不同程度的药害,但20天后可恢复,对于耐药性弱的白菜型油菜应在越冬后期或返青期使用,可避免发生药害。芥菜型冬油菜田禁用本品。
5、对鱼有毒,应避免药液或使用过的容器污染水塘、河流,禁止在河塘等水源里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同。
7、本品为苗后茎叶处理剂,对未出苗杂草无效。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严格按使用方法施药。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果感到不适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如误服本剂,应携带此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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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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