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氯·残杀威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L20080329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y 12, 2008 |
| 有效期至 |
May 12, 2011 |
| 农药名称 |
顺氯·残杀威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生久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顺式氯氰菊酯 alpha-cypermethrin |
4% |
0家 |
残杀威 propoxur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外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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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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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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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生久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5682999 |
周国庆 |
|
江苏省东台市三仓镇新农街新秀路6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用于室外环境卫生害虫蚊、蝇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为菊酯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以免对鱼造成危害影响。
3、用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不要吸入雾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睛。
4、不要向人体及有食物的地方喷射。
5、勿在人群敏感区使用,体质敏感人士勿接触本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药液。
6、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及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解磷定,氯磷 定,双复磷,吗啡。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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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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