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82323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21, 2008 |
| 有效期至 |
Apr 21, 2011 |
| 农药名称 |
辛硫·三唑磷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5%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三化螟 |
90-11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818-7344232 |
张芳 |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渠江镇东大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三唑磷与辛硫磷原药混配而成的水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
内吸作用。具有对水稻三化螟击倒力较强、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三大优点。还具有较强的渗透杀虫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呕吐,多汗,腹泻,流诞,瞳孔缩小、腹痛、严重时有抽搐现象。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肥皂
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就医。
3、发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导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
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装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