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双·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81944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11, 2008 |
| 有效期至 |
Apr 11, 2011 |
| 农药名称 |
杀双·毒死蜱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0% |
0家 |
杀虫双 bisultap |
1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
|
|
江西省抚州市大公东路23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杀虫双与毒死蜱原药混配而成的杀虫剂,杀虫双是一种神经毒剂,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二者复配能够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
3.豆类、棉花、烟草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杀虫双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请立即用清水反复清洗。
2.如误服中毒,解杀虫双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解毒死蜱毒:[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仓库设有消防器材,使用防爆灯照明,贮存温度不得超过40℃。并远离火源和儿童。
2. 避免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混合储运。
3.运输时使用防雨式车厢,轻装轻卸。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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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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