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2979 |
| 首次批准日期 |
Sep 14, 2005 |
| 有效期至 |
Sep 13, 200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科星农药液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6%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6-36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西科星农药液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4065438 |
朱云昌 |
|
山西省临猗县临解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一种稻田除草剂。具有低毒等特点,适用于水稻移栽田的水苋草、泽泻、稗草、鸭舌草、飘拂草、牛毛草、碎米沙草、节节菜、陌上菜、眼子菜、矮慈姑、野荸荠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的防除。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即秧龄30天以上,叶龄6叶以上的插秧田),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及弱苗移栽田、制种田,以免要害。严禁用于其它植物。
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超过规定用药量易产生药害。
3、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
4、漏水田、沙性田不能使用。稻田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用喷雾法施药。
5、本品对树木及阔叶作物敏感,应避免污染。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中毒,应迅速催吐和洗胃,及时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常温、阴凉、干燥、通风处。2、运输中要轻放,防止日晒雨淋。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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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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