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98816 |
| 首次批准日期 |
|
| 有效期至 |
Dec 31, 2008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3.3%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7%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8.7-26.2克/亩 |
毒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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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多年生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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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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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素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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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云景路1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具有广谱、高效、安全等特点。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牛毛毡、鸭舌草、矮慈菇、陌上菜、鳢肠、泽泻、萤蔺、节节菜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田。
3、各类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短秧龄移栽田、工厂化育秧移栽田、漏水田、串灌串排田不可作用。
4、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如遇高温天气慎用,严禁用喷雾法施药。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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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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