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97482 |
| 首次批准日期 |
|
| 有效期至 |
Dec 31, 2008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省富阳市益民农药厂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7.1%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9%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5.5-35.8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省富阳市益民农药厂 |
中国 |
0571-63421289 |
吴岩林 |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高桥镇上陈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磺酰脲类与酰胺类复配的内吸传导型芽前除草剂,活性较高并且低毒。施药后被杂草幼芽和幼根吸收,抑制杂草的蛋白质合成,而使杂草死亡。在土壤中持效期可达2个月,对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产品活性高,每季水稻作物施药一次。
2.本产品对秧田、小苗田、弱苗田、工厂育苗田、直播田、拋秧田、杂交制种田、漏水田等忌用。
3.施药量不能随便増加用量,同时禁止喷雾法。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该药敏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本产品对人、畜低毒,无特效解毒剂。
2.如有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中度刺激,若药粉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中毒症状: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浑浊等。用无刺激眼药膏每日数次,严重者送医院治疗。有误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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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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