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42311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13, 2004 |
| 有效期至 |
Dec 31, 2008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泡腾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1%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0-40克/亩(南方地区) |
撒施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混配而成的稻田除草剂。苄嘧磺隆属磺酰脲类除草剂,是侧链氨基酸合成抑制剂,为杂草芽前和芽后除草剂;乙草胺是选择性除草剂。二者混配后,可提高除草效果,可防除水稻田一年生和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地面要平整,排灌水一定要通畅。
2、青苔、藻类、水绵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弱苗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
3、幼苗和小苗抛秧田不宜使用,仅适用于水稻5叶期以上移栽田。
4、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手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迷糊、恶心、呕吐等。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没有专门解毒药。如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用水冲洗眼睛、皮肤。如果误服,要催吐,严重者送医院洗胃、输液以缓解中毒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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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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