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40609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0, 2004 |
| 有效期至 |
Dec 31, 2008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微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0%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4%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南方地区) |
药土法 |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84652102 |
孙明智 |
|
江苏省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李湾路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是苄嘧磺隆和乙草胺混配而成,该品能阻碍杂草支链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直至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中部分多年生杂草、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制种田、漏水田、秧田、直播田、小苗、弱苗田禁用;
2、不可将药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3、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大于80天;
4、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此时不能 吸烟、饮水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5、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6、孕妇及哺乳期人群应远离该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苄嘧磺隆,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乙草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
治疗措施:目前尚无解毒药,误服中毒后请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以催吐;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如果吸入,要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
2 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并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