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11872 |
| 首次批准日期 |
|
| 有效期至 |
Dec 31, 2008 |
| 农药名称 |
苄·丁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1.5% |
0家 |
丁草胺 butachlor |
28.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药土法 |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
解刚 |
|
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开源大道3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取代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复配而成,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抛秧田,防治部分多年生及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因本药剂活性高,用药量要称准确,田应靶平,以防露水田块药效
不好,且施药时保持水层3-5厘米。此期间只能续灌,不能排水。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大,禁止在鱼类养殖水体及附近使用本品。
4. 对阔叶作物敏感,应避免与其接触。
5.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且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应用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