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福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1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04-13 |
有效期至 |
2009-04-12 |
农药名称 |
多·福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25% |
54家 |
多菌灵 carbendazim |
25% |
5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葡萄 |
霜霉病 |
400-500倍液 |
喷雾 |
梨树 |
黑星病 |
333-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中国 |
87213004 |
张锡金 |
|
山东省济南经济开发区南园长兴路20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保护性杀菌剂,对种子传染和苗期土壤传染的病菌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梨树28天,葡萄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梨树3次,葡萄2次。
2、本品不能与铜、汞剂及呈碱性的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使用。
3、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火源,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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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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