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502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08-22 |
有效期至 |
2009-08-21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1%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1.1%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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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康达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2-5971063 |
王学民 邓振超 |
|
河北省保定市天鹅中路1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无香配方,不添加香料。
2、1瓶蚊香液功效长达45晚(每晚8小时),无需天天更换。
3、采用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
4、使用过程中不堵塞芯棒,挥发均衡。
注意事项
1、严禁打开瓶塞。
2、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3、请配套使用枪手电热液体蚊香器,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4、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5、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用后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1、若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就医。
2、药液不可吞服,若发生误服或吸入不适请立即就医。
3、若药液触及皮肤,请用肥皂水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
3、勿近火源,轻装轻卸,避免曝晒、雨淋。
4、长期不用时,应卸下药瓶,盖上瓶盖,置阴凉处保存。
5、贮运时始终保持药液瓶竖直向上,以免发生药液泄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无香配方,不添加香料 1瓶药力持续45晚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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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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