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环庚醚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23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25 |
有效期至 |
2008-10-24 |
农药名称 |
苄嘧·环庚醚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31家 |
环庚草醚 cinmethylin |
5% |
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0-35克/亩 |
毒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宜兴市谷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0-7961783 |
曹军 |
|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宜城镇沧浦西路5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水稻移栽田。本品杀草谱广,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稗草、鸭舌草、泽泻、水苋菜、节节菜、矮慈菇、眼子菜、异型莎草、萤蔺、水莎草、牛毛毡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于水稻移栽田,应在稻叶无露水时均匀撒施,严禁喷雾法施药。
2、阔叶作物和树木对本品敏感,应避免与上述作物接触,不可将药后稻田水排入席草田、茨菇田、荸荠田。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微毒除草剂,拌毒土时要避免药剂接触眼睛和皮肤,如眼睛和皮肤一旦接触药剂,可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食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必要时送医院对症治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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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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