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灭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1240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吡虫·灭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虫啉 imidacloprid |
2.5% |
91家 |
灭幼脲 chlorbenzuron |
22.5% |
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黄蚜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金纹细蛾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435-5083707 |
石海燕 |
|
吉林省通化市雪花路229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该产品即保持了灭幼脲的特性,抑制昆虫体内几丁质的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又增加了杀蚜剂,破坏昆虫中枢神经的正常传导。此两种有效成分的复配,具有增效性。在金纹细蛾和黄蚜同时发生期即可用药。施药后可有效防治苹果树金纹细蛾和黄蚜。
注意事项
1.产品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对蚕毒性高,蚕区禁用。对鱼毒性高,对蟹、虾生长发育有害,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对蜜蜂有毒,勿在开花期施用。
3.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不要让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妥善保存。
5.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避免与皮肤接触,一但产品溅到皮肤和眼睛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防止由口鼻吸入。
如误食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化肥、饲料、饮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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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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