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1743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吡嘧·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
0.6% |
27家 |
丙草胺 pretilachlor |
34.4% |
3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70-80克/亩(南方地区)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中国 |
0573-5112566 |
林正余 |
|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水稻直播田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1次。
2、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席草、荸荠、慈菇等水生蔬菜田。
3、首次使用本品或特殊气候条件下,具体使用技术应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进行。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若误服中毒,要立即清洗口腔及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