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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300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5-10-11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低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毒死蜱
chlorpyrifos
10%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蔗 蔗龟 1200-1500克/亩 拌细沙撒施
花生 地下害虫 1200-1500克/亩 撒施
韭菜 韭蛆 800-1200克/亩 撒施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71-64796376 陈根良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镇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韭菜韭蛆、甘蔗蔗龟、花生地下害虫,宜在幼虫期施药。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花生播种期拌土施药1次,在甘蔗上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5天,在韭菜上最多施药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2、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配制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施药时,不能将药与种子接触,做到种药分离,避免接触产生药害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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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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