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305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03-14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70-9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淄博新农基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8409882 |
李巧颖 |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丰南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本制剂具有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于叶菜类蔬菜时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用药3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食具、粮食等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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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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