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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15
首次批准日期 Jul 30, 2015
有效期至 Jul 29, 2030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93%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93%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州超威日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中国 020-81808822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新谭公路永兴工业区综合管理大楼402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效果更佳。特选优质芯棒,使用过程中不堵塞,挥发稳定。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2.本品有六种规格:4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720小时;3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576小时;3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80小时;2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400小时;2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60小时;1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40小时。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始终保持蚊香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使用过程中请勿接触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的加热元件。使用后请及时关闭电源,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使用时请勿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并注意适当通风。对鱼、蚕有毒,蚕房及其附近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直接接触本品。用完的瓶子勿随意抛弃,妥善处理,勿作他用。勿让儿童和宠物接触或玩耍。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服或吸入不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包装。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如误饮,请就医并出示本包装。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保持液瓶竖直向上。勿让阳光直接照射。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质量浓度7.4克/升。
核准日期
2015-07-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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