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乙酰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4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6-2 |
有效期至 |
2008-4-25 |
农药名称 |
唑磷·乙酰甲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1家 |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
10%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421040 |
吉志扬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磷与乙酰甲胺磷的复配制剂。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水稻防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
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
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4.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5.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7.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 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 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服此药剂。[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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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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