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06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15 |
有效期至 |
2009-3-14 |
农药名称 |
马拉·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马拉硫磷 malathion |
10%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12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3111918 |
江敏华 |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大洋洲盐化工业城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杀虫剂马拉硫磷和辛硫磷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药液随配随用。
3. 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
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
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经口中毒轻者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全身抽搐、昏迷、休克。
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禁用吗啡、茶硷、酚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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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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