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18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5-17 |
有效期至 |
2009-5-16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福美双 thiram |
30% |
54家 |
甲基硫菌灵 thiophanate-methyl |
40%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轮纹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6777 |
刘军 |
|
山东省莱西市深圳南路21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复配的内吸性杀菌剂。干扰病菌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病菌细胞分裂,具有较好抑菌活性。※本品具有向顶性传导功能,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苹果轮纹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本品兑水起泡,悬浮率较高,展着性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苹果树时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次数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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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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