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537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12-23 |
有效期至 |
2009-12-22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5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 |
一年生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5-2821528 |
朱国红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山东街13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草除灵和精喹禾灵原药配制而成的。草除灵属杂环类除草剂,是一种选择性芽后茎叶处理剂,适用于油菜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精喹禾灵属芳氧羧酸类除草剂,是一种具有光学活性的旱田茎叶处理剂。二者混配提高除草效果,属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苗后除草剂。
注意事项
1、本药剂对芥菜型油菜高度敏感,不能应用。对白菜型油菜有轻度药害,应适当推迟施药期。
2、对鱼和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远离地下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因此要避免污染池塘和河流。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3、本品在土壤中易降解,对后茬作物安全。
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迷糊、恶心、呕吐等。根据中毒症状对症治疗,没有专门解毒药。 如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用水冲洗眼睛至少15 分钟;如果误服,要催吐,严重者送医院洗胃、输液以缓解中毒症状。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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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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