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06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3-30 |
有效期至 |
2011-3-30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6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7-2630228 |
陈辉 |
|
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竹莲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结合了阿维菌素和三唑磷的特点,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但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对水稻二化螟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早期曈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如不慎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经口立即引吐并经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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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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