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胺·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717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7-5 |
有效期至 |
2011-7-5 |
农药名称 |
乙胺·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3% |
8家 |
草甘膦 glyphosate |
12% |
5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田(免耕) |
一年生杂草 |
180-25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5-27472776 |
王新军 |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茎叶除草剂草甘膦和土壤处理剂乙草胺复配而成,可以防治已出苗的杂草、又能达到土壤封闭除草的效果,从而可有效地控制作物种植后多种杂草的发生。本品具内吸传导性,一次施药可以控制作物整个生长期内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的危害。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土壤墒情好可以提高除草效果,宜在杂草苗后早期施药,杂草太大时难以收到较好的除草效果。
5.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6.每季最多使用1次。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若误饮时,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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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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