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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5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6-11
有效期至 2011-6-11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中等毒(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华隆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三唑磷
triazophos
19.8% 10家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2% 148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二化螟 70-100克/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西华隆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51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三唑磷复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它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 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二化螟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一般2-4天后死亡。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有机磷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等,抽搐、呼吸困难等;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如判断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用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需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2.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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