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92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12-4-9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1.8% |
0家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2% |
1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欣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5930933 |
游培良 |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未来大道65号天地大厦505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有机磷农药复配型杀虫剂。杀虫活性较高,胃毒、触杀作用较强,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青菜21天,萝卜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大田甘蓝为14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使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时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净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经口中毒者,可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排出毒物,用阿托品急救药物,严重时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两年
备注
无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