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909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9 |
有效期至 |
2012-4-9 |
农药名称 |
阿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146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23%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4000-5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荣邦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6-5285618 |
王龙华 |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晨鸣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本品复配后可明显提高阿维菌素的速效性,持效期较长,对梨树梨木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鱼、蜜蜂、蚕有毒,应避免污染水塘、河道或沟渠,蜜源作物、鸟类保护区、蚕室及桑园。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施药时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和口罩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并用清水漱口。
4、年老、体弱、有病的人员,儿童,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敏感作物,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产生。作物花期慎用。
中毒急救措施
1、阿维菌素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就医,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2、毒死蜱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4、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5、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6、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以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饮食、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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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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