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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啶菌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260
首次批准日期 2013-5-2
有效期至 2016-5-2
农药名称 氯啶菌酯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啶菌酯
(待定)
15% 0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40-60毫升/亩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0513-85056050 黄坤敏 江苏省南通经济开发区通旺路9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氧亚氨基乙酰胺类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线粒体的呼吸,本品在加工过程中减少了有机溶剂的用量,可降低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甲氧亚氨基乙酰胺类杀菌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水不得污染各类水域,使用时请保护,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少动、稀便等。对眼睛有较强的刺激性,使用时注意防护,严格避免眼睛接触。 2、中毒急救:误食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溅入眼睛、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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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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