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森·醚菌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1304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8 |
有效期至 |
2015-11-8 |
农药名称 |
丙森·醚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丙森锌 propineb |
52% |
5家 |
醚菌酯 kresoxim-methyl |
4% |
5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500-6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3096332-862 |
侯东艳 |
|
河北省石家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丙森锌可抑制病原菌体内丙酮酸的氧化;醚菌酯可阻断真菌呼吸链上的电子传递,干扰病原真菌菌丝的呼吸作用,二者复配,可有效抑制斑点落叶病菌生长进而将其杀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慎用,开花植物开花期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注意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不能与碱性农药或含铜的农药混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如皮肤、眼睛不慎沾上本品,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2.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
3.如误服,禁止引吐,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急救,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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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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