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9916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10-1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34% |
9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6% |
2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 |
一年生杂草 |
90-14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花生 |
一年生杂草 |
100-120克/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上海绿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1-64140546 |
杨宁、宋彬 |
|
上海市松江区华加路20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苗前除草剂,持效期长。适用于大蒜、花生田防治荠菜、地锦、青葙、藜、狗尾草、播娘蒿、马唐、牛筋草、稗草、鸭跖草、牛繁缕、猪殃殃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土壤长期干旱影响杂草吸收药剂。
2. 不可与碱性物质相混。多雨地区注意雨后排水工作,排水不良地块,大雨后积水会妨碍作物出苗出现药害。
3. 药后短期内漫灌或雨后田面积水易造成严重药害。
4. 黄瓜、菠菜、小麦、谷子和高粱等作物对乙草胺较敏感,施用时应注意避开上述作物。
5、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中毒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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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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